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2014年
当前位置:主页 > 女性 >

朝阳城区取水许可审批实行“并联审批”等审批新举措_辽宁

2014-09-15 13:30 点击次数 :我要投搞

  日前,记者从朝阳市水务局获悉,为最大限度减少开发建设项目取用水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营造审批时间最短、服务效率最佳、营商成本最低的开发建设环境,市水资源管理处对城区基本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实行“并联审批”与“备案制”等审批新举措。

  近日,本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的宗旨,朝阳市水资源管理处积极落实朝政办发[2014]117号文件《关于朝阳市进一步优化城区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重监管、轻审批”的原则,对城区基本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实行“并联审批”与“备案制”等审批新举措。

  一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改革原有分级串联审批形式,实行项目前期并联审批。建设项目提出申请后,由行政审批中心组织相关部门统一联合踏查现场,涉水项目由水务局进行水资源论证后,对建设项目取用水行为提出审批、备案、监管意见,由审批中心提请政府领导召开联审会议确定项目可否实施,新的审批流程比原有流程简化了8个环节。

  二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在审批过程中,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政府投资类项目、房地产开发类项目、工业生产类项目审批承诺时限分别压缩至21个、25个、22个工作日。建设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水资源论证申请受理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最大限度为行政许可相对人节约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进一步降低营商成本。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在简化审批程序的基础上,建立了水资源论证管理名录,实行审批备案制度,为不同规模、不同类别的建设项目制定了不同的审批方式。对使用市政水源且用水规模小于年取水3万立方米的项目,同时排水合理且对周边影响较小的项目,采取填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的行政审批方式,对于超过上述条件,以及取用地下水的,实行水资源论证审批,敦促协调水资源论证中介机构降低技术服务费用,最大限度为建设项目申请人节省开支。

首页 | 新闻 | 财经 | 体育 | 娱乐 | 汽车 | 房产 | 女性 | 健康 | 旅游 | 科技 | 家电 | 游戏 | 家居 | 传媒